怡邦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東通訊政策

 

  1. 願景及政策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採用股東通訊政策﹙「本政策」﹚*旨在確保本公司股東(在適當情況下包括投資人士)可適時取得完備、相同、公正及容易理解之本公司資料,使股東能夠在知情情況下行使權力,並使彼等及投資人士與本公司加強溝通。

* 就本政策而言,對投資人士之提述擬包括本公司潛在投資者以及專責報告及分析本公司表現之分析師。

  1. 溝通渠道

 

本公司已設立多個渠道持續與股東及投資人士保持溝通。本公司主要透過本公司之財務報告(中期及年度報告)、股東週年大會及其他可能召開之股東大會,致力向股東及投資人士傳達公司通訊#,並將所有公司通訊登載在本公司網站www.ebon.com.hk。有關對本公司環境及社會表現的問題及關注事項,可與esg@ebon.com.hk聯絡。

# 「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股東查詢

  1. 股東如對名下持股有任何問題,應向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提出。

 

  1. 股東及投資人士可在任何合理時間要求索取本公司之公開資料,並向董事會提交書面查詢及關注議題。有關要求、查詢及關注議題應寄至本公司總辦事處,註明由公司秘書啟,詳情如下:

公司秘書
香港
銅鑼灣禮頓道33號
第一商業大廈
16–18樓

股東大會

所有已登記之股東會以郵遞方式或電子方式收取股東週年大會及股東特別大會(統稱「股東大會」)通告或相關通知書。股東大會通告載有會議議程、提呈之決議案及代表委任表格。所有股份登記於股東名冊內之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未能出席股東大會之股東可填妥大會通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並交回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以委任彼等之受委代表或大會主席擔任彼等之代表。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及上市規則,股東大會上所有議決事項均須以投票方式表決。

有關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之程序已載於連同召開股東大會通告一併寄發致股東之通函,並由大會主席於股東大會讀出,以確保股東熟悉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的詳細程序。本公司會安排於股東大會上回答股東提問。此外,本公司須於股東大會就每項實際獨立之事宜提出獨立決議案,以供股東批准。

股東大會為董事及管理層與股東會面並就本公司業務交流意見之重要機會及理想場合。股東週年大會為年度盛事,讓各股東與董事會交換具建設性之意見。全體董事(包括董事會主席)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董事會主席除參與股東週年大會外,還會安排各董事會轄下委員會主席參與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回答提問。本公司核數師亦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以解答有關審核工作、編製核數師報告及其內容、會計政策及核數師獨立性之提問。

公司通

公司通訊向股東發放,以淺白中、英雙語編寫,促進股東了解內容。我們鼓勵股東瀏覽本公司網站www.ebon.com.hk以閱覽公司通訊。股東可要求更改其已選擇的公司通訊的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印刷版本或透過本公司網站之電子方式﹚。

  1. 政策檢討

 

董事會每年檢討股東通訊政策,以確保其行之有效及符合現行監管及其他規定。

 

二零二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