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邦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於股東大會提出建議

 

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章程細則」﹚並無有關本公司股東﹙「股東」﹚於股東大會提呈新決議案的條文。有意提呈新決議案的股東可根據章程細則要求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

 

二零二二年九月